重疾疾病定義進行修改,修改內容有哪些呢?
今年,在銀保監(jiān)會指導下,中國保險行業(yè)協會聯合中國醫(yī)師協會,對2007年發(fā)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進行了修訂。最近征求意見的工作進行到了第二階段,也就是向社會公布公開征求意見的時候,那么究竟修改的內容究竟有哪些?下面一起跟多保魚小編來簡單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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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輕疾賠付不超過保額30%
大家要知道目前市面上重疾險的輕度疾病賠付比例是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首次發(fā)生輕疾的,有賠保額20%的、賠30%保額,更有賠付保額40%的,可以說五花八門。
本次修訂,將重疾險的輕癥賠付上限從不高于20%上調至30%。對于中青年人來說更加友好。
2.增加重疾病種數量
本次修訂還增加了重疾病重數量,將原有的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新增了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等3種重度疾病,保障更加全面。
3.擴展疾病定義范圍
大家要知道距離上次重疾定義已經過了13年了,在這期間醫(yī)療技術已經進步了很多,所以有些疾病的理賠條例已經不適合現在了。本次修訂就根據最新醫(yī)學進展,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4種疾病的保障范圍,完善優(yōu)化了嚴重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定義。將乳頭狀甲狀腺癌劃分進輕度疾病中,部分不予賠付的早期惡性腫瘤也被納入了輕度疾病中,并且還放寬了嚴重腦中風后遺癥部分賠付條件。
當然此次修改還處在征求意見的階段,還沒正式上線實施,所以現在市面上的重疾險還是老樣子,并且大家也放心,即便上線了新政策,已經上線售賣的產品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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