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在離婚后是否需要分割嗎 該怎么分?
時間:2019-12-28 11:00:35
大家都知道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需要分割的,比如房子、車子等都需要進行明確的分割,所以很多時候離婚需要的材料要比結婚多得多。為了自己的財產不被分割于是很多人都會用保險做資產隔離來試圖逃避分割,但是這樣的行為是不行的。
如果保險(長期)是在婚內買的,那么同樣是屬于財產的一種,是可以分割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保險產品都可以分。因為長期保險很多都是擁有現金價值的,這個現價價值就是可以計算的財產之一,所以很多人想通過購買保險累試圖逃避分割是非常錯誤的一個行為。那么保險產品在離婚后該怎么分呢?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一、什么時候能分割保險
1.結婚前
結婚前用自己財產購買的保險產品都是不能分割的。
2.結婚后
如果消費者用個人財產給自己買的保險,只要參保人證明保費來源是個人財產,那么對方是分不到任何收益。
父母幫子女買的保險,不管子女是否結婚,都屬于父母的個人財產,子女離婚時不能退保也不能分割。
如果婚后夫妻雙方一起購買的保險,共同交費,屬于夫妻間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
3.理賠金
如果本人獲得了一筆賠償金,無論是身故、重疾、意外還是住院賠償,都屬于個人專有財產,即使是這份保單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對方也不能分割。
二、如何分割保險
一般來說只有在結婚期間,夫妻共同繳費的保險產品才能獲得賠付,具體如下
1.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只需補償對方保單現價一半的金額即可,不會影響到保單效力。
2.如果受益人是對方,離婚后應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xù),并相應地分割已繳納的費用或退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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