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不可抗辯有什么用 故意隱瞞能理賠嗎?
時間:2019-08-09 22:12:54
大家好啊,今天還是冬梅。
尚方寶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至高皇權(quán)的象征。可是你知道么,在保險界居然也有“尚方寶劍”的存在!
emmm... ...冬梅就來告訴大家,讓保險公司乖乖賠錢的“金科玉律”!這條“金科玉律”就是保險中的“兩年不可抗辯”。
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時期(一般為兩年)之后,就成為無可爭議的文件,保險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沒有履行告知義務(wù)等理由主張保險合同自始無效。
聽不懂?冬梅試著用人話來說一下:如果你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在保單生效兩年后,保險公司就不能再追究你沒有如實告知了,出險照樣理賠。
哇!是不是超棒?是不是打開新世界大門?是不是想理直氣壯地說謊?
當然,冬梅絕對不會教你們說謊的!就算保魚君沒有生吞活剝了我…….相信你們被拒賠后一定也會活剮了我……
沒錯,就算有“尚方寶劍”也是有可能被拒賠的!因為兩年不可抗辯期針對的是“被保險人非故意隱瞞”的情況,才能適用。
如果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你是故意隱瞞的,過20年都可以理直氣壯地拒賠!
emm... ...你說你頭很鐵,就是想去試試看?那就先讓冬梅舉個例子給你們捋捋吧:
小秋跟小鵬,又愉快的出來玩耍了~
小秋長期吸煙,但是騙保險公司不吸煙,4年后患肺癌了,然后保險公司一查,病歷上寫了10年吸煙史。保險公司就樂了,理直氣壯地不賠了!
小鵬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但是他自己不知道,也沒什么就診記錄。2年以后患肝癌了,保險公司只能認栽,乖乖打錢。
好了,請你明白冬梅是個正直的大帥B,不會說謊,也不會教你說謊哦。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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